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我部委托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组织专家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新疆准噶尔盆地吉康油田吉28块石油开采等11个企业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11个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2024年11月4日 11个拟通过审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名单 序号 方案名称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新疆准噶尔盆地吉康油田吉28块石油开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二连盆地扎布油田开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二连盆地欣苏木油田开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4 马尔康锂业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阿拉伯503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5 资源县钨矿广西资源县钨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新疆塔里木盆地吐孜洛克气田开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7 安图华祥矿业有限公司刘生店钼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8 葫芦岛岭前钼业有限责任公司岭前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9 鸡西市汇宇石墨资源有限公司鸡西市民主南山石墨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1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新疆准噶尔盆地车排子油田车881井区石油开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1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新疆塔里木盆地吐东气田油气开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